近日,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信息公告(2018年第47期),8批次产品不合格。
信息显示,近期,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区范围内生产经营的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烘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31大类461批次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8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
针对此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地(州、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此公告通报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冷冻饮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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