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阜阳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阜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8年第54期省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信息显示,阜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了省抽生产和流通环节食品监督抽检,共抽检3类食品108批次样品。其中,粮食加工品14批次,全部合格;肉制品57批次,全部合格;饮料37批次,其中合格31批次,不合格6批次。
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1、太和县祥芝堂药材有限公司生产的祥芝堂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8/07/26),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1;19;<1;<1;12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太和县倪邱镇优乐纯净水厂生产的优乐矿物质水(生产日期/批号:2018/07/26),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10;1;51;31;38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太和县聚泉纯净水厂生产的聚泉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8/07/29),大肠菌群检出值为2;<1;<1;<1;<1CFU/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mL;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4;36;117;16;2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太和县郭庙乡新吴水厂生产的新甜源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8/07/31),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2;50;<1;31;2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太和县东方饮用纯净水厂生产的东方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8/07/28),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53;34;48;28;29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6、太和县利达食品饮料厂生产的可米小子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8/07/29),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41;18;<1;<1;<1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阜阳市食药监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阜阳市食药监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上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