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2018年长春市保健食品抽检信息公示(35)。信息显示,近期,长春市食品药品安全监测中心组织抽检保健食品460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5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标称广州善元堂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吉林省同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自由大路分店销售的爽之宁片,铅(Pb)检出值为1.21mg/kg,标准规定为0.5mg/kg。初检机构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复检机构国家农业深加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标称广州善元堂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吉林省同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春城大街分店销售的多种维生素钙咀嚼片,维生素A检出值为1.84mg/100g,标准规定为11.7-20mg/100g。初检机构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复检机构国家农业深加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标称江西康宝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长春市颐康大药房销售的鑫康宝牌东方多种维生素片,维生素A检出值为6.05mg/100g,标准规定为15.75-35.44mg/100g;硒(以Se计)检出值为688μg/100g,标准规定为1043-1738μg/kg。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通报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广州市、宜春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二道、绿园、宽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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