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3日,澳大利亚数字行业组织(Digital Industry Group,DIGI)代表推特、脸书、雅虎以及谷歌等企业向澳大利亚参议院委员会提交了一份长达8页的文件。该组织认为政府扩大网络屏蔽法律适用范围的计划毫无必要,而且此前也没有任何的先例。
在此之前,谷歌也单独向澳大利亚政府提交了一份文件,对其修正澳大利亚《版权法》的提案表示指责。
根据澳大利亚政府的计划,版权所有人可寻求针对网络搜索引擎的相关禁令并要求其屏蔽那些将用户导向侵权网页的搜索结果。
此外,在版权所有人获得禁令保护之后,那些已经为用户提供侵权网页访问路径的搜索引擎将会被列入到禁令名单中,而且无需经过澳大利亚联邦法院的审查。
澳大利亚对《版权法》的另一处修正的地方在于,版权所有人不仅可以针对侵权网站寻求相关禁令,同时只要这些侵权网站出现在搜索结果中,版权所有人同样也可以寻求禁令。此举意味着包括谷歌在内的网络服务提供商必须要对其提供的搜索结果进行审查。
DIGI表示,澳大利亚对网站屏蔽法律的修正将会使得网站屏蔽机制超出合理的范围。
此外,该组织还表示,澳大利亚政府完全没有必要对该法律进行修正,而且其修正也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该组织还在文件中写道,“DIGI认为没有必要对网站屏蔽机制进行修正。因为相关证据表明目前的机制一直在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且大多数版权所有人并不支持对该机制进行任何的改变。”
DIGI的成员非常担心这份提案可能会波及到合法的网络业务。
该组织称,政府制定的这些计划实际上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不仅会削弱联邦法院对于网站屏蔽机制的监管,同时还会由商业实体来协商决定应该对哪些网站进行屏蔽。而此举可能会导致大量的网站成为网站屏蔽机制的打击对象。
如果澳大利亚政府继续对版权法律进行修正,那么安全港条款的适用范围(将会延伸到搜索引擎等网络服务提供商)也会随之扩大。(编译自www.worldiprevie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