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山东济宁市知识产权局获悉,为奖励为济宁市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济宁市今年设立了专利奖,最高奖金为10万元,两年评选一次。
济宁市专利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学生发明奖。特等奖1项(如无符合条件的可空缺),奖金10万元,一等奖不超过5项、奖金2万元,二等奖不超过10项、奖金1万元,三等奖不超过20项、奖金5000元,学生发明奖不超过10项、奖金3000元。根据科技、经济发展的需要,奖金会适时提高。
申报济宁市专利奖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是济宁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或者常住的专利权人;
(二)申报专利为已获授权的有效国内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三)申报专利技术价值高、创新性强,或者在技术上有重大突破,对推动本领域的技术进步有较大作用,符合产业发展方向;
(四)申报专利实施后已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济宁市专利奖:
(一)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的;
(二)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未终结的;
(三)已经获得国家、省、市专利奖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申报的情形。(记者 张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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