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苏州稻香村诉北京稻香村案在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苏州稻香村在一审中获得胜诉。可就在一个月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双方的商标纠纷给出了相反的判决。
当事双方相同,事由也一样,两地的法院的判决截然相反,引发很多人的议论。这场旷日持久的商标纠纷并没有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回顾二者的发展脉络,一南一北,稻香村可以称得上是这两座文化名城传统文化的一个缩影。从稻香村的历史来看,苏州稻香村要早于北京稻香村。“苏稻”可以溯源至1773年,而“北稻”起源于1895年。从数百年的岁月长河中传承发展至今,并不容易。无论是苏稻还是北稻,他们都有自己注册的商标,自己值得自豪的历史和大批忠诚的粉丝。因此,他们的争论无关乎正品还是山寨,这一点与康师傅和康帅傅、六个核桃与七个核桃有着本质的区别。
百年老店,在数百年历史发展中有着交集,如今如势不两立,水火不容,让人感慨。从市场的角度来看,现在包括食品在内的许多行业竞争异常激烈,如果不认清当前的形势,抓紧转型升级扩大市场份额,势必贻误发展的绝好时机。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商标之争难以撼动消费购买习惯,关键还是产品的质量和价格。如果继续这么斗下去的话,无论谁输谁赢,都会是一个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结果。
这次的南北“稻”商标专利之争,折射出老字号品牌生存状况值得忧虑之处。“稻香村”这样的老字号品牌,既给人一种重信誉的感觉,也饱含着传统文化的价值情怀。这次的南北“稻”之争暴露出双方的零和博弈心态,这种思维要不得的。此外,同案不同判也造成了司法资源的消耗,损害了司法系统的公信力。稻香村究竟是苏州的还是北京的,这个争论多年的问题时至今日依然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既然如此,双方何不求同存异,以一种更加体面的方式让“稻香村”这个金字招牌在新时期里继续熠熠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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