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时报9月13日报道,9月12日,欧盟议员表决通过了欧盟新的版权(著作权)法案,其主旨是让互联网巨头为其使用的艺术创作内容与新闻文章付钱。
欧盟委员会2016年9月14日提出这套法案时曾引起支持和反对双方激烈的论战,一方是自认受害的艺术家和新闻出版公司,他们主张更新版权法规以阻止侵权剽窃行为,另一方是数字科技巨头和积极捍卫网络信息自由的人士。
欧洲议会周三以438票赞成、226票反对、39票弃权,通过了该法案的新版本,它主要为新闻出版社创设一种“类似版权”的著作权。
欧盟版权法改革的原则是:敦促谷歌旗下的YouTube平台向声像艺术内容的创作者分享更多的营收(第13条),也为新闻出版社创设一种“类似版权”的著作权(第11条),这表示以后互联网巨头转载使用法新社等新闻社的文章时必须付费。
反对这项改革的人对欧盟议会的表决结果非常失望。法国网民保护协会“网络方圆”发布声明认为这将导致大众的文化花费增加。
法国总统马克龙大力支持这项改革,他发文称赞“这是欧盟的一大进步”,“版权保护我们的自由,正确评价我们的文化创作。我为我国处于战斗前锋感到自豪”。
新法案通过之后,接下来欧洲议会将与欧盟理事会及欧盟委员会协商,以便制定三方同意的法案最终文本。欧洲议会指出,期望这套法案能尽快通过,最好在2018年底,赶在2019年5月欧洲议会选举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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