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铜陵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2018年第3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次抽检食用农产品1类食品61批次样品,合格60批次,不合格1批次。
本次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6)、《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农业部公告第560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整顿办函50号)等标准、法律法规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的要求。
食用农产品抽检项目包括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氯霉素、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硝基呋喃代谢物、孔雀石绿、甲硝唑、氟喹诺酮类(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腐霉利、克百威、毒死蜱、氧乐果、多菌灵、甲拌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甲胺磷、多菌灵、敌百虫、氟虫腈、倍硫磷、苯醚甲环唑、对硫磷、甲基对硫磷、甲基硫环磷、乙酰甲胺磷、赭曲霉毒素A、铅(以Pb计)、镉(以Cd计)、铬(以Cr计)等。
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枞阳县亿嘉福超市销售的韭菜(生产日期/批号:2018-6-19),腐霉利检出值为1.62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承检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据了解,腐霉利是一种低毒杀菌剂。含量过高或长期暴露对人体会有一定的健康隐患。
铜陵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同时,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食用农产品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