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示平台发布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餐饮环节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8年第7期)。信息显示,2018年7月,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环节组织抽检食品原料7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1批次,合格率98.61%。
其中,抽检粮食及其制品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蔬菜及制品45批次,肉及肉制品15批次,水产品及制品7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宁波市江北刘明松小吃店经营的年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09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宁波市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目前已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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