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逵”遇到“李鬼”,早已不是新鲜事。几年前,市场上就出现了一波“山寨秀”,比如“康帅傅”“娃恰恰”“恩念”“粤利粤”“超熊洗衣粉”……不少商标持有者没有将这种现象当回事,也或者担心维权成本太高,以至山寨者们鱼目混珠的胆子越来越大。最近一段时间,依托于某电商平台,“蹭名牌”的小厂商再次扎堆出现,给一些著名商标厂家造成了不小的困扰。
“蹭名牌”是指以获利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或模仿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行为。有人就问了,既然是“蹭”,一看就是对知名商标的剽窃,为何还能通过注册?这里就涉及商标注册的一般性原则了,即“申请在先”,谁先注册的,法律就保护谁。有些牌子虽然名气大、销路好,但没有提前注册商标,就容易被不法商家抢注,比如今年世界杯期间,新秀姆巴佩表现出色,一个星期内就被申请注册了138个中文商标。还有诸如“康帅傅”“娃恰恰”这样攀附原商标声誉的,要判断是不是近似商标,也是项技术活儿。商标局即使能筛下一批,恶意抢注者也能钻空子,对商标改一个字,或者在前后加数字,然后进行广撒网式注册申请,总有“碰瓷”成功的。
商标局防不胜防,企业更是“哑巴吃黄连”。一旦被抢注了近似商标,取证、举证的责任全在己方。这方面,一个前车之鉴是美国球星MichaelJordan诉中国“乔丹体育”一案,这个官司打了足足4年,Jordan团队花了大量时间证明“在中国提到‘乔丹’,大家都会首先想到Jordan”。反观“乔丹体育”,仅仅撤下了3件商标而已。鉴于自主维权的代价如此之大,许多企业都选择了防御性策略,如大白兔注册了小白兔,阿里巴巴注册了阿里爸爸,老干妈更是将老干娘、老干爸、干儿子、干女儿、老姨妈等商标悉数收入囊中。在不少企业眼中,这样的防御策略被形象地比喻为“自己山寨自己”。即便如此,仍然挂一漏万,拿大白兔来说,市场上就还存在小贝兔、大日兔等近似商标。
针对恶意抢注商标现象,主动防御不是长远之计,还须从多方面加以防范。首先是审批环节,应该加强审核查验的力度,提升注册申请的智能化,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封死在申请端口。对一些难以判定的商标注册行为,还要人工介入,看有没有真实的商业使用意图,可以从身份入手,假如一个人大批量提出近似商标注册申请,有着明显的“蹭名牌”嫌疑,就该驳回。其次在使用环节上,要借用市场化力量,帮助大众区分真假商标。例如,网上“商标”通过商标和域名的双重实名认证,让品牌在网上网下实现统一表达、管理、使用与宣传,有效防止商标在互联网上遭到假冒、仿冒等侵权行为的发生。第三,司法应该更加“给力”。要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在认定过程中从有利于制止恶意抢注的角度行使司法裁量权,如果有些商标只是注册了,却没有进行商业变现,就可以不受理,让他们无法“蹭名牌”。
毋庸讳言,在初创期,很多企业是通过复制和模仿完成原始积累的,但长期来看,山寨文化像一颗毒瘤,阻碍创新,导致“劣币驱逐良币”。保护知识产权,就要鼓励企业运用创新、诚信以及契约精神,去创造属于自己的品牌价值。那些“蹭品牌”的恶意行为,占用大量的商标审查和司法资源,是时候该清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