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通告称,为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商品质量监督管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哈尔滨市电动自行车销售行业健康发展,近期,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对市区内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商品进行质量抽检,现将抽检情况通告如下:
抽检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等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指标。本次检验的项目主要包括:最高车速、整车质量、脚踏行驶能力、限速装置、续行里程、最大骑行噪声、百公里电耗、电动机功率、制动性能、把立管安全线、轮胎宽度、脚蹬间隙、鞍管安全线、反射器和鸣号装置(安装)、电器装置、绝缘性能、蓄电池密封性、蓄电池标称电压、制动断电装置、欠压过流保护、整车装配质量、轮辋端面跳动、轮辋经向跳动、间隙偏差、中心面相对偏差、整车外观和道路行驶要求。
本次抽检的电动自行车主要来自市区16家销售企业,共随机抽检电动自行车20个批次,样品全部抽检项目合格8个批次,不合格12个批次,不合格率为60%。不合格产品涉及标称商标建设YAMAHA、世有、捷畅、爱比克、雅奇YOCHI等;主要不合格项目为最高车速、整车质量、轮胎宽度等。
处理情况
一是将本次抽检不合格情况予以公开通报。二是责令相关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三是依法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营者予以立案调查。四是依法对相应行政处罚信息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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