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海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公告称,近期,北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食用农产品及水产制品监督抽检9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0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该样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总体情况
所有抽检样品遵循随机抽样原则。抽检食用农产品及水产制品监督抽检9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0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北海市银海区福成镇李家辉海味摊销售的白凡鱼干,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规定,检出结果是(单位:g/Kg):0.057。标准规定是: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北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合浦县廉州镇廉东市场杜光丽销售的塘角鱼(淡水鱼),呋喃唑酮项目不符合规定,检出结果是(单位:ng/g):28.32。标准规定是: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北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北海市涠洲岛莲姐干海味批发行销售的白凡鱼干,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规定,检出结果是(单位:g/Kg):1.37。标准规定是: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北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查处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已经依法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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