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通告(2018年第34号)称,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抽检匹配任务314批次食用农产品样品,其中4批次不合格。
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被抽样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王昌英销售的清江鱼孔雀石绿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天津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武清分公司销售的供货商为北京施力康达水产品销售有限公司的河鳗氧氟沙星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天津市宝坻区刘金军水产批发部销售的供货商为张连禄的鲫鱼和鲤鱼孔雀石绿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分别由西青区、武清区、宝坻区市场监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以上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及天津市供货商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要求上述区局对不合格产品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清不合格产品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制定整改措施。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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