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质监局官网发布公告称,本次人造板产品样品在西安、咸阳、宝鸡、渭南、汉中、安康、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等地区的生产企业中抽取,共抽查生产企业27家,抽取样品35批次。经检验,合格样品33批次,样品合格率为94.29%。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样品检出率为5.71%。
本次抽查工作依据GB/T5849-2016、GB/T11718-2009、GB/T17656-2008、GB/T15102-2006、GB/T4897-2015、GB/T9846-2015、LY/T1738-2008、GB/T18102-2007、GB/T18103-2013、LY/T1859-2009、GB18580-2001、GB/T17657-1999(2013)、等相关标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对含水率、横向静曲强度、表面胶合强度/(或)胶合强度、甲醛释放量、胶合强度、浸渍剥离、静曲强度、弹性模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2批次样品不符合本次监督抽查标准要求,涉及胶合强度、静曲强度、弹性模量和浸渍剥离性能项目不合格。
人造板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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