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第43期)》。信息显示,该局组织抽检了7类食品共469批次样品。其中,抽检蔬菜153批次,合格样品151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不合格样品情况为:北京红朝兴源果蔬店经营的韭菜,不合格项目为腐霉利,经检测实测值为4.31mg/kg,标准值规定为≤0.2mg/kg。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北京怀青宏达超市经营的绿豆芽,不合格项目为4-氯苯氧乙酸钠,经检测实测值为0.050mg/kg,标准值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据介绍,腐霉利属于低毒性杀菌剂,兼具保护和治疗作用,可用于防治黄瓜、茄子、番茄、洋葱等的灰霉病,莴苣、辣椒的茎腐病,油菜菌核病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规定韭菜中腐霉利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本次抽检的不合样品中,腐霉利实测值为4.31mg/kg。蔬菜中检出腐霉利可能是由于其用于防治病害时残留的污染。
4-氯苯氧乙酸钠又称防落素,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用于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类生根,并能调节植物株内激素的平衡。但由于其对人体有一定积累毒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已取消其作为食品添加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规定豆芽生产经营过程中禁止使用4-氯苯氧乙酸钠。本次抽检的不合样品中,4-氯苯氧乙酸钠实测值为0.050mg/kg。豆芽中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可能是由于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为了抑制豆芽生根,提高豆芽产量而违规使用。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食品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蔬菜不合格产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