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通知,确定中国专利保护协会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29家机构为首批能力建设知识产权仲裁调解机构,并开展为期2年的能力建设工作。首批29个机构分布在北京等14个省区市,主要包括人民调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
据悉,国家知识产权局计划每年遴选确定20家至30家知识产权仲裁调解机构作为能力建设工作单位,开展为期2年的能力建设工作。争取经过3年至5年时间,推动100家左右知识产权仲裁调解机构综合能力的提升。(刘斌兰欣)
《中国科学报》(2018-08-01第8版知识产权)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