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3日,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公告,近期,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抽检12类食品20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0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其中,抽检餐饮食品74批次,1批次不合格;抽检饮料5批次,1批次不合格;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23批次,糕点10批次,酒类9批次,乳制品1批次,食糖2批次,食用农产品68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7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速冻食品1批次,肉制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河北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12331”进行举报。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辛集市杜振丽快餐店经营的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244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检验机构为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2.邯郸市源泉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0CFU/250mL、6CFU/250mL、0CFU/250mL、4CFU/250mL、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检验机构为邯郸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一、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明矾)是合法的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完成的中国居民膳食铝暴露风险评估结果,我国日常膳食中的含铝食品对一般居民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可能性不大,但对于长期食用高铝食品的消费者应予以关注。
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超范围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二、铜绿假单胞菌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
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如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