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食药监局官网发布公告称,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糕点、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农产品等3类食品15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51批次,不合格5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该样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总体情况
所有抽检样品遵循随机抽样原则。抽检糕点样品2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样品69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抽检食用农产品样品59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产品情况
(一)贵港市五穗振丰食品有限公司(微型企业)销售的标称“贵港市振丰五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面包”样品(商标:五穗+图案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8-3-15,规格:50g),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1×104CFU/g、2.7×104CFU/g、3.6×104CFU/g、8.1×104CFU/g、2.9×104CFU/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2,m=104CFU/g,M=105CFU/g;霉菌检出值为65000CFU/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150CFU/g。检验机构为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梧州市长洲区杨桂珍商店销售的标称“广西梧州市龙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橙切片面包”样品(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8-3-23,规格:净含量:散装称重),菌落总数检出值为9.6×102CFU/g,6.5×102CFU/g,<10CFU/g,7.7×104CFU/g,1.6×105CFU/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2,m=104CFU/g,M=105CFU/g;霉菌检出值为3.9×105CFU/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150CFU/g。检验机构为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沃尔玛(广西)商业零售有限公司南宁长堽西路分店销售的“菠菜”样品(商标:/,购进日期/批号:2018-5-10,规格:/),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复检值为4.31mg/k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2mg/kg;阿维菌素复检值为0.37mg/k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0.05mg/kg。初检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四)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南宁民族大道分店销售的“夏橙”样品(商标:/,购进日期/批号:2018-5-10,规格:/),克百威复检值为0.055mg/k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0.02mg/kg。初检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五)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南宁民族大道分店销售的“茄瓜”样品(商标:/,购进日期/批号:2018-5-10,规格:/),克百威复检值为0.032mg/k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0.02mg/kg。初检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三、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查处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相关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已经依法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