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2018年第11期(市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次抽检6类食品14批次样品。其中,抽检调味品4批次,合格2批次,不合格2批次。
本次抽检的调味品主要包括香辛料类调味品。抽检依据是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整治办〔2008〕3号、整顿办函〔2011〕1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食品添加剂等指标。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1、合肥百大集团蚌埠合家福百大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华海广场店销售的干辣椒(购进日期:2018/2/21),罗丹明B(mg/kg)检出值为0.01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承检机构为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2、合肥百大集团蚌埠合家福百大超市有限责任公司购物广场店销售的干辣椒(购进日期:2018/5/20),罗丹明B(mg/kg)检出值为0.03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承检机构为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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