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工商局官网发布流通领域家用电器类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经检验,判定5个批次的家用电器不合格,涉及标称商标金龙发达、超能达、万利达等,不合格项目涉及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泄漏电流、内部布线、接地措施等。
为加强济南市流通领域家用电器类商品质量监管,切实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18年2季度,济南市工商局委托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济南市流通领域经销的电热水壶、电磁炉、电饭煲、电暖炉、电吹风等家用电器类商品进行了法定抽查检验。
本次抽检主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强制性标准、商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或者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等要求及内容,经检验,判定5个批次的家用电器不合格,本次抽查检测主要的不符合项:一是标志和说明,产品上缺少标准规定应标注的标识或者说明书中缺少标准规定的警告语句,标识或安全警告说明的不规范或缺失,可造成消费者误用的风险。二是输入功率和电流,实测值与标称值的偏差超出标准规定的范围。三是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试验指可触及标准规定不得触及的部件,可造成触电危险。四是泄漏电流,实测值超过标准规定的限值。五是内部布线,内部导线未有效固定,可造成触电危险。六是接地措施,用于传递接地连续性的内部接地导线缺失,可造成触电危险。
目前,济南市工商局已依法对本次抽查检验中销售不合格商品的4家经营者进行立案调查,并责令销售此次不合格商品的经营者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立即采取警示、召回等措施。市工商局要求凡是本市流通领域经营者销售与本次公示不合格商品名单中同一商标的同一规格型号的商品,应当自公示之日起立即停止销售。已经采取措施消除危险,并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可继续销售。各级工商部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对没有对不合格商品采取措施的,将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同时,对向济南市流通领域提供不合格商品的生产企业,市局也已通过《通报函》形式通报给生产企业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济南市工商局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到不合格家用电器商品时,可及时拨打12345进行举报。
家用电器类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不合格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