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崇左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公告称,近期,崇左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涉及蔬菜、畜禽肉、水产品、水果等共60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5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一、抽检总体情况
所有抽检样品遵循随机抽样原则,抽检食用农产品60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扶绥县亿冠生活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豇豆(豆角)”样品(购进日期:2018/4/23),甲基异柳磷检出值为0.17mg/kg,标准规定检出值≦0.01mg/kg。样品检验机构为中检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二)天等县四维罗屯老陆鱼生店(梁秀菊)销售的“黄蜂鱼”样品(购进日期:2018年4月22日),孔雀石绿检出值为3.62μ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样品检验机构为中检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三)天等县进结新鲜蔬菜批零店(农德抗)销售的“韭菜”样品(购进日期:2018年4月23日),腐霉利检出值为1.28mg/kg,标准规定检出值≦0.2mg/kg。样品检验机构为中检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四)南宁新西洋商业有限责任公司龙州店销售的“柑橘(小桔子)”样品(购进日期:2018年4月7日),丙溴磷检出值为0.64mg/kg,标准规定检出值≦0.2mg/kg。样品检验机构为中检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五)崇左市吴越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销售的“西红柿”样品(购进日期:2018年4月10日),氧乐果检出值为0.075mg/kg,标准规定检出值≦0.02mg/kg。样品初检机构为中检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三、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查处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相关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已经依法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