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河南省濮阳市8家KTV因侵权使用卡拉OK歌曲,涉及13个案件,被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这8家KTV经营者赔偿音集协相应的经济损失。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经过多方努力,使13起案件得以一次性执行完毕,有效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008年,音集协首次在郑州市开展维权工作,依法向KTV经营者收取卡拉OK歌曲版权费,自此,KTV免费使用音乐作品的时代一去不复返。自2014年以来,音集协将濮阳市内的多家KTV诉至法院,请求赔偿经济损失,从而督促KTV经营者依法交版权费。
据了解,音集协经国家版权总局正式批准成立,是我国唯一的音像集体管理组织,依法对音像作品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实施集体管理。音集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八条开展各项工作。
音集协起诉濮阳市的8家KTV涉及的13个案件经过一审和二审后,法院均判决每家KTV赔偿音集协10余万元的侵权赔偿款。这13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以效益不好为由,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经过执行法官的努力,申请执行人终于同被执行人分别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首次拿出1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执行款,并承诺5个月内支付剩余执行款。但最终,8家KTV并未履行剩余的执行款项。
近日,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一边对8家KTV负责人进行施压,一边告诉他们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将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8家KTV迫于法律的震慑力,同意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并将和解协议约定而未履行的40余万元执行款打入法院执行账户,13起执行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记者:郭跃华、李梦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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