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通告称,近期,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中的蔬菜、水产品、鲜蛋、畜禽肉及副产品共54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26批次,不合格样品18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一、总体情况:蔬菜280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水产品154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鲜蛋4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畜禽肉及副产品7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东莞市常平少英蔬菜档销售的姜,铅检出值为0.152m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1mg/kg)高出52%,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长安陈宗富蔬菜档销售的生姜,铅检出值为0.177m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1mg/kg)高出77%,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长安李忠生蔬菜档销售的生姜,铅检出值为0.123m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1mg/kg)高出23%,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麻涌绿源菜档销售的荷兰豆,克百威检出值为0.22m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02mg/kg)高出10倍,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东莞市虎门旺盛蔬菜店销售的荷兰豆,多菌灵检出值为0.0288m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02mg/kg)高出44%,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二)东莞市长安俊记海鲜店销售的大头虾(淡水),呋喃西林代谢物(氨基脲)检出值为19.7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大朗徐洁龙鱼档销售的沙甲,氯霉素检出值为2.5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东莞市大朗祥飞海鲜档销售的花甲,氯霉素检出值为2.08×103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东莞市樟木头武洲鱼档销售的花甲,氯霉素检出值为52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东莞市厚街华海鱼档销售的沙甲,氯霉素检出值为758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东莞市东城亚环鱼档销售的沙甲(海水),氯霉素检出值为13.9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东莞市厚街邱记水产档销售的基围虾(淡水),呋喃唑酮代谢物(3-氨基-2-噁唑烷基酮)(AOZ)检出值为46.7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东莞市樟木头春洪海鲜档销售的基围虾(淡水),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230μ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00μg/kg)高出1.3倍,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东莞市厚街明记鱼档销售的草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118μ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00μg/kg)高出18%,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东莞市厚街明记鱼档销售的罗非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322μ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00μg/kg)高出2.22倍,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东莞市厚街祥记水产品档销售的基围虾(海水),呋喃唑酮代谢物(3-氨基-2-噁唑烷基酮)(AOZ)检出值为31.1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607μ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00μg/kg)高出5.07倍。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三)东莞市长安润娇食品店销售的农家蛋,氟苯尼考检出值为13.1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麻涌海飞三鸟档销售的鲜蛋,氟苯尼考检出值为10.9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相关的经营者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对相关的经营者进行立案调查、依法处理。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调查,追究刑事责任。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尽量选择综合性商场、生鲜超市、大型农产品市场等正规途径购买鲜活农产品,购买时应注意选择市场上公示抽检合格的摊位和品种,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为保持鲜活农产品的营养和风味,建议按需购买、尽快食用。消费时应注意食物种类多样化,不偏食,促进人体对各类营养物质的均衡吸收。食用农产品在冷藏条件下的保鲜效果优于常温,但不同品种应尽量分开保存,以免造成病原体的相互污染。食用水产品时要充分加热,以防范致病菌和寄生虫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的危害。不食用感官不新鲜的水产品,以防止残留的有害物质侵入人体。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