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荆州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市局近期组织抽检酒类、餐饮食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产制品,饮料12类118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0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一、总体情况:
酒类13批次,其中1批次不合格;餐饮食品27,其中7批次不合格;豆制品3批次,方便食品10批次,糕点14批次,粮食加工品15批次,肉制品7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7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批次,水产制品2批次,饮料16批次食品共计110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检验机构为荆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松滋市胜武纯粮酒厂经销的散装白酒(苞谷酒50°)检测出甜蜜素超标;洪湖市新堤爱饭餐厅使用的大盘(餐具)、(青花瓷)餐具、中盘(餐具)、碟子(餐具)、(菜碗)餐具,监利县第一初级中学使用的菜盒、饭碗检测出大肠菌群超标。检验机构为荆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荆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经营单位立即停业整改,查明不合格产品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