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金华大头儿子服饰有限公司(杭州大头儿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关联方)因侵犯央视动画在先权利被宣告无效一案作出判决。经审理,北京知产法院认定杭州公司关联方注册和使用“大头儿子”商标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央视动画所享有的动画名称权和作品角色名称权,而且商标图形部分侵犯了央视动画美术作品著作权,对商评委宣告上述争议商标无效之裁定予以支持。
值得关注的是,杭州大头公司曾先后两次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侵权央视动画,合计赔偿金额超过百万元。
虽然近年来国产动漫行业获得了空前、快速、长足的发展,但仍有侵权盗版这类的顽疾存在。除了上文提到的侵权央视动画的案例之外,其他知名动画作品都曾遭遇过此类侵权行为。这种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一些粗制滥造甚至是质量不合格的产品更会给原创作者带来巨大隐患。
数据显示,2017年中国动漫行业规模已经达到1500亿元,用户规模超过3亿人,其中“9000岁”人群占比高达60%,整个用户群体呈现“年轻化、高付费意愿”的特点。对于尚处在体力和智力发展发育阶段的小观众来说,带有现实教育意义的动画作品将对孩子们的成长起到不可估量的正面影响。而侵权盗版者利用动画片本身的品牌影响力和粉丝忠诚度进行巨额经济利益收割,并不能给这个新兴的、还在高速发展的、需要保护的行业带来任何益处,甚至会打击动画原创者的创作积极性,让孩子们失去有更多优秀动漫作品陪伴的机会。
中国动漫想要抓住目前大好的发展机遇,就必须正视动漫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只有做好知识产权保护,才能继续繁荣创作,为动漫行业的发展源源不断的输送更多“弹药”。没有令原创者安心创作的“干净土壤”,就很难保证高质量的内容输出。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随着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提升,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我们会有越来越多的高质量动漫作品诞生,迸发出强大的感染力和影响力,能够走出国门,用世界语言讲好中国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