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8年第20期总第141期)》。信息显示,该局近期组织抽检调味品样品15批次样品,不合格1批次。
所有抽检样品遵循随机抽样原则。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该样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样品产品情况:南宁市逛超超市销售的标称“南宁市滴珠酿造食品厂”生产的“米醋”样品(商标:滴珠及图型,生产日期/批号:2017-12-02,规格:400ml/袋),总酸(以乙酸计)检出值为3.06g/100m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3.50g/100mL。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相关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已经依法进行处置。
调味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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