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第27期)。据悉,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次组织抽检糕点及面包、猪肉及副产品、白酒、瓶/桶装饮用水4类食品共117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113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公告显示,不合格的样品为北京山口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4批次纯天然矿泉水,不合格项目均为硝酸盐。
据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了解,硝酸盐是有氧环境中最稳定的含氮化合物形式,也是含氮有机物经无机化作用分解的最终产物。其作为环境污染物而广泛地存在于自然界中,尤其是在气态水、地表水和地下水中以及动植物体与食品内。
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中规定,矿泉水中硝酸盐限量值为≤45mg/L。本次抽检的4批次纯天然矿泉水,硝酸盐实测值分别为54.2mg/L、54.0mg/L、55.2mg/L、55.0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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