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萍乡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发布《2018年第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本次抽检5类食品21批次样品。其中,茶叶及相关制品4批次,合格4批次;酒类13批次,合格9批次,不合格4批次;蔬菜制品2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1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不合格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合格1批次。
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1.标称柳锡日生产的番薯酒(生产日期/批号20180308),甲醇检出值为6.22g/L。标准规定为≤2.0g/L。检验机构为萍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标称上栗县涧山全绿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番薯酒(生产日期/批号:20171221),甲醇检出值为3.57g/L。标准规定为≤2.0g/L。检验机构为萍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标称黎舒楠生产的谷酒(生产日期/批号:20180308),甜蜜素检出值为61.7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萍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4.标称上栗县桥头谷酒店生产的谷酒(生产日期/批号:20180225),甜蜜素检出值为72.6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萍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5.标称萍乡市安源区小雨点农副产品加工厂生产的香辣藕片(生产日期/批号:20180308),山梨酸检出值为0.365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萍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6.标称萍乡市湘东区长青食品厂生产的菜心(生产日期/批号:20180306),苯甲酸检出值为0.767g/kg。标准规定为≤0.5g/kg。菌落总数检出值为9000;8700;6700;8900;10200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00,M=10000CFU/g。检验机构为萍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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