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的权利要求解释有个重要理论叫作语境论,在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时,要求将权利要求置于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附图的具体语境下进行客观的解读,不得对权利要求进行孤立的理解。语境论极为重要。从语言哲学的角度讲,语境(思维背景、上下文)是决定性的。人类的行为、看法和解释都是基于特定的背景、语境和上下文。不考虑思维背景,不考虑上下文,不考虑前提假设,难以进行有效的讨论、沟通,或者是做出决定。
什么是知识产权的新语境?
首先,知识产权在当前时代的重要性到底在哪里?当前时代的一个特征是越来越多、越来越快的变化,还有越来越大的冲突。从中美经贸摩擦中知识产权、技术的核心位置可见,知识产权尤其是涉及法治层面的(产权、透明度等),依然是国际政治经济关系当中的重要话题。对于西方企业而言,过去二三十年来,如何保证进入中国市场的机会,以及确保自己包括技术秘密在内的知识产权得到充分保护,一直是两个根本诉求,而且估计将来也不会变化。中国企业未来国际化的过程中,这两个诉求也迟早是核心问题。
第二,知识产权法到底是为了什么?所有的知识产权法官都在说一定要依法办案,依照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办案。依法办案其实并不容易。拿专利法来说,法律规定了专利法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但是实践中,专利案件的判决往往承载了其他政策目标。比如,促进就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防止贫富悬殊,保证人民有获得价廉物美药品的权利,甚至是确保国际贸易政策的执行。这些政策诉求往往超越了创新的重要性。
第三,创新是不是只是产业利益的问题?大家都承认创新很重要,但是创新和商业利益、产业利益的问题联系得过于紧密,以至于没有放到台面上的问题是:专利法到底是保护人类的创新,还是保护某些人或者某些企业的商业利益?这个问题乍看上去莫名其妙,尤其当我们已经习惯把创新一词和融资估值、企业市值、投资回报等经常联系在一起。
创新当然有重要的产业价值。这也是为什么一直以来我们呼吁知识产权裁判者在确定知识产权界限的时候,能够把悲天悯人的情怀更多地用于宽容对待知识产权权利人。
同时不要忘记创新还有更大的价值和使命。最近读到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物理学教授马克斯·泰格马克写的《生命3.0:人类在人工智能时代的存在》。读这本书的一个领悟是,人类真的不能妄自菲薄,借助包括超级人工智能在内的一切手段,目前难以想象的科技进步都是可以实现的,包括让生命延续到3.0、4.0版本。这个愿景可能令人难以置信,但至少让我们看到创新的价值和意义。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肯定有缺陷,但它是人类法律制度当中直接塑造创新的,我们需要珍惜。(作者是安杰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