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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症“开方”专治企业“急难愁” 为知识产权维权“撑腰”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我们遇到专利纠纷,感觉举证非常困难”“申请并取得知识产权时间长、费用高,因此对恶意侵权行为应当严惩,是不是能更多考虑惩罚性因素”……近日,在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走出去”大调研的过程中,不少企业直言不讳知识产权维权中遇到的急难愁问题。

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是上海增强吸引力、创造力、竞争力的重要标志。而公正高效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无疑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关键一环。

作为市场主体创新创业的“保护盾”,上海目前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现状如何?还存在哪些薄弱环节?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又有何作为?记者就此探访了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寻求答案。

现状

去年收案2030件

从胡某诉摩拜(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到拉菲罗斯柴尔德酒庄诉保醇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再到载和公司等与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办理了一批具有指导意义和社会影响力的知识产权案件。

记者从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了解到,2017年,该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030件,同比增长8.15%。审结各类案件2031件,同比上升8.2%,全年同期结案率达100.05%。

其中,著作权案件1186件,专利案件444件,商标案件172件,不正当竞争案件70件,特许经营合同案件82件,技术合同案件17件,垄断案件3件,其他案件56件。

记者注意到,在上海知产法院受理的一审案件中,技术类案件占比96.06%。

调研

中小创新企业问题“集中”

“大型企业有整套的齐全‘装备’,包括专业法务和律师团队,但是像我们这种刚起步的小型创新企业,即便请了律师,在各种应诉环节还是容易摸不着头脑。”来自张江高科园区的一位企业代表张先生有些无奈。

其实,不少中小型企业也存在着张先生这样的困惑。

在平时的审判和沟通中,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法官发现,高新技术企业,尤其是中小型的企业,一方面对创新高度渴望,也有不少创新成果,另一方面,对于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却非常欠缺,导致企业落入诉讼苦恼;而对于一些知名的大企业,往往容易成为被侵权的对象,侵权产品对市场占有的冲击往往也很大,这非常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知识产权的保护效果如何,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一个城市的软实力,决定了一个城市的整体营商环境。在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推进自贸试验区战略的进程中,知识产权的保护尤其重要,知识产权保护难的问题必须综合施策,逐一击破。”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院长王秋良说。

为此,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主动“走出去”,零距离倾听各方“声音”,了解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遇到的痛点、难点问题,并寻求应对之策。

举措

着力破解赔偿难题

举证难、赔偿低、周期长一直是知识产权案件面临的诉讼难题。

“尤其在赔偿难方面,目前只有《商标法》中对惩罚性赔偿有相关规定,而对著作权和专利权的恶意侵权行为,目前尚不能适用惩罚性赔偿。”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法官在调研中坦言。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也在不断尝试通过引导权利人提供用以证明其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违法所得的证据,来选择运用酌定赔偿方法确定损害赔偿数额,以尽可能为权利人提供全面保障。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建立以尊重知识产权、鼓励创新运用为导向,以实现知识产权市场价值为指引,符合权利人市场预期的侵权损害赔偿司法认定机制。统计数据显示,该院全年共判决侵害专利权案件126件,认定侵权成立的案件99件,权利人胜诉率为78.57%。

与此同时,该院还积极探索知识产权知名度等市场价值因素在侵权损害赔偿确定中的作用。比如,在硕星公司提起上诉的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根据涉案游戏的知名度等因素,认定侵权人承担经济损失赔偿400万元。

此外,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还积极在法定赔偿限额以上依法酌情确定赔偿数额。对于难以证明侵权受损或侵权获利的具体数额,但有证据证明前述数额明显超过法定赔偿最高限额的,综合全案的证据情况,在法定赔偿最高限额以上合理确定赔偿额。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还加大对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的惩治力度。对于具有重复侵权、恶意侵权以及其他严重侵权情节的,依法加大赔偿力度,提高赔偿数额,有效遏制和威慑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根据日前该院出台的《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上海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对于恶意、重复、多次侵权行为,探索将侵权行为人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系统。

缓解举证难、周期长之“痛”

针对企业普遍反映的知识产权维权中举证难、周期长等问题,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也在“对症下药”。

在知识产权纠纷中,不少企业会选择“诉讼保全”来固定和提取证据。鉴于知识产权诉讼保全具有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的特点,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探索完善“法官+执行人员+技术专家+技术调查官”的诉讼保全模式。

比如,在申请人某软件有限公司申请的诉前证据保全案件中,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法官、执行人员、技术调查官以及聘请的技术专家通力配合,及时对被申请人的上百台计算机中使用的侵权软件进行保全固定,在此基础上双方顺利达成赔偿加许可的和解协议,有效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数据显示,该院全年共裁定支持各类诉讼保全198件,其中,诉前保全30件,诉中保全168件,为案件的有效审理和纠纷化解打下了坚实基础。

此外,针对知识产权案件中侵权人对侵权获利举证难,以及有的证据由第三方掌握不易获取等问题,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还充分发挥调查令、依职权调查取证等机制的作用,适当减轻权利人的举证负担。

针对周期长这一问题,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不断完善技术调查、技术咨询、专家陪审、技术鉴定相互协调的“四位一体”技术事实调查认定体系综合运用规则,有效提升诉讼效率,缩短审理周期。

据介绍,该院技术调查官2017年共参与审理案件67件,出庭91次,出具技术审查意见书16份,参与保全、勘验、咨询等212次;专家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158件;技术咨询专家42次;委托技术鉴定32次。“我们通过充分发挥技术专家在查明技术事实中的作用,有效提升诉讼效率,全年案件平均审理天数113.07天,同比减少16.19天。”该院技术调查室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该院还通过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不断推进和深化知识产权诉前、诉中等委托调解工作,及时有效化解纠纷。

将普法课堂“搬”到法庭

“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如果一开始就注意到,会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侵权和被侵权的发生,如何从事后的审判延伸到事前的预警和防范,也是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一直思考的问题。”王秋良表示。

近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举办了主题为“司法保障科技创新,促进优化营商环境”的“以案释法”宣讲会,邀请来自张江高科园区的30余位企业代表走进法庭旁听了一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的庭审,以法庭为课堂为企业上了一次普法宣传课。

据了解,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正在尝试建立典型案例资源库,并尝试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编辑成书籍等形式向企业做好宣传。三年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已陆续汇编出版多本案例集,积极回应市场主体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需求。

“我们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让市场主体切实感受到对知识产权的充分尊重和有效保护,从而使每一个司法过程都成为普法过程,不断增强企业和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王秋良说。

据悉,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将继续通过公开开庭、巡回开庭、庭审直播、发布典型案例等形式,开展一系列“以案释法”活动,弘扬法治精神,让司法保障成为营商环境建设中的坚实后盾。

作者:胡蝶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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