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众多跨国制药企业都活跃在巴西。然而,由于这些企业在为自身品牌注册商标时要面临诸多困难,因此他们通常都不得不放弃自己最心仪的品牌名称,而最终接受一个不算很理想的名称。不过,巴西最新出台的药物名称审批细则以及人们将更容易在巴西法院解决此类争端等好消息都有望帮助那些跨国企业在巴西实施新的品牌战略。
在决定选择一个新的名称时,制药企业必须先找到一个能够在巴西专利商标局(INPI)注册为商标并且可获得巴西卫生监督局(ANVISA)批准的品牌。但是,由于此前上述两个机构拥有相互独立的注册流程并且双方缺少有效的沟通,因此人们很难预测某个名称是否可以同时在这两家机构中获得认可与批准。
2017年12月,ANVISA就此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具体来讲,就是ANVISA专门规定了在其开展审批工作时需要对INPI的数据库进行检索,并以此来确定相应商标注册的有效性。因此,当前ANVISA完整的药物审批流程包括同时对其内部的数据库、外部医药数据库以及INPI数据库开展检索工作,从而根据与现有名称的图形和声音相似性、出错风险以及涉及药方、配药、管理或使用的名称安全等级等指标来确定申请人提出的名称是否可行。
虽然上述两家机构为了改善彼此间的沟通联络做出了大量努力,但是目前人们仍然不清楚ANVISA的审查员在商标注册工作中将如何判定新的药物名称是否可以获得批准。在新准则刚出现的阶段,人们可继续使用现有的标准来判定某一个新药名称能够获得批准。而这些标准分别是:
·药物用途;
·该药物的使用方法;
·该药物起作用的方式;
·该药物的功效;
·使用该药物可能会带来的风险;
·保证用药的安全可采取的措施;以及
·该药物的内在特性。
如果药物符合了上述标准,那么ANVISA的审查员将会检查该药物的名称与其他类似药物名称是否会造成混淆。而上述检查工作不仅要基于这些药物的图形或者声音特征,同时还要根据这些药物的实际使用方式,包括该药物可能带来的风险与能起到的功效。
如果在INPI注册的药物品牌有一个较为宽泛的药品说明书,那么ANVISA的审查员是否还能够认可该药物的用途以及其他特性呢?
如果ANVISA的审批结果是认定药物名称无法作为商标进行注册并以此做出了驳回决定,那么制药企业是否还能够在INPI采取其他措施来保证成功完成注册流程呢?如果在INPI注册的药物有一个较为宽泛的药品说明书,那么再进一步提供涉及药物用途与特征的其他信息是否就能够克服ANVISA所下达的驳回决定?在INPI完成商标注册之前,是否可以先暂缓在ANVISA所开展的审批流程?
在将药物名称审批流程与商标注册程序紧紧连接在一起后,上述这些新出现的所有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不过,由于这些新出现的方针还缺少具体的引导,因此人们也许会看到巴西法院将做出一些自相矛盾却又难以解决的判决。
在这里值得一提的是,人们几乎可以在巴西的任何地区专门就ANVISA或INPI做出的某个行政决定提出司法审查要求。换句话来讲,就是这些制药企业可以考虑通过提起诉讼的形式来确保他们在巴西市场投放药物时可以使用其首选的品牌名称。
尽管人们都很清楚与官方机构(诸如ANVISA与INPI)打官司注定是个费时费力的事情,但是根据调查,在里约热内卢联邦法院针对商标案件所做出的1000次判决中,原告方胜诉的比例却出人意料的高。此外,在巴西最近对其法院架构以及民事诉讼规则做出修订后,现在在法院提起诉讼的时间要远远少于向INPI提出行政上诉的时长。而且,与其他国家相比,这种诉讼所带来的费用实际上要低得多。
由于针对INPI提起的诉讼过于集中在里约热内卢联邦法院,因此这里共有5位地区法官以及2组上诉法院法官专门负责审理这种案件,此举不仅提高了巴西法院的技术素养,同时也有助于法院做出更加公平合理的判决。
据统计,在2015至2016年间这些专业法官所做出的全部判决当中,在审理阶段做出推翻商标申请驳回决定的判决占到总体的50.8%;而在上诉阶段做出维持商标注册有效性的判决占比则达到67.4%,数据表现还要更好一些。此外,在审理阶段做出撤销INPI已批准的商标注册的判决占比为45.8%,而在上诉阶段,这一数据则为36.6%。
上述那些非官方数据主要是通过对现有案件和判决进行复核而得出的。
通过对判例法的深入分析,人们可以看到巴西的联邦法院似乎对于类似商标的共存抱有比较宽松的态度,而且对于商标显著性(distinctiveness)的调查分析似乎也没有像INPI那样严格。因此,这也是相比于做出撤销商标注册的判决,巴西法院做出推翻商标申请驳回决定的概率稍高的原因之一。
因此,当某个药物名称已经进入了商标注册阶段,但是其可能无法获得ANVISA的批准时,人们一定要尽可能针对这种行政决定提起诉讼,从而确保获得自己最心仪的药物名称。(编译自:www.monda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