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储小芹建议通过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适时借助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案例等形式,逐步遏制职业打假人的牟利性打假行为。
全民参与打假,本是治理假冒伪劣商品的一个有效渠道。然而,近年来出现了“职业打假人”这一群体,他们利用商品过期或商品漏洞问题,故意大量买入然后通过打假要求商家支付赔偿,有的甚至成为“职业索赔人”。
职业打假人自出现以来,对于增强消费者的权利意识,鼓励百姓运用惩罚性赔偿机制打假,打击经营者的违法侵权行为产生了一定积极作用,但储小芹认为,从目前消费维权司法实践中,知假买假行为有形成商业化的趋势,出现了越来越多的职业打假人、打假公司,其动机并非为了净化市场,而是利用惩罚性赔偿为自身牟利或借机对商家进行敲诈勒索。有的甚至针对某产品已经胜诉并获得赔偿,又购买该产品以图再次获利。
“这些行为严重违背诚信原则,无视司法权威,浪费司法资源。”她建议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遏制牟利性打假行为。(记者汤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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