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2期)》。本期公布30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糕点、方便食品、酒类、糖果制品、调味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6大类,合格样品2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样品为山西汲古坊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汲古坊露酒(典藏30),酒精度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据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介绍,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白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是白酒的一个理化指标,含量不达标会影响白酒的品质。
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清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拔打12331投诉举报。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