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化妆品监督抽检产品信息的通告(2017年第4期)》称,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淄博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15批次化妆品不合格。
本次抽检产品112批次,主要为面膜类、口唇类、洗浴类、香水类等化妆品,检验项目主要为糖皮质激素、防腐剂、邻苯二甲酸酯类塑化剂、挥发性有机溶剂等,检验依据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等,不合格化妆品15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邻苯二甲酸二异辛酯(邻苯二甲酸双(2-乙基己基)酯)、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等。
不合格样品的标称生产企业涉及广东省汕头市雪奇化妆品有限公司、南京巴黎贝丽丝香水有限公司、广州市传祺天然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济南一把手有限公司、山东复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三浦天然化妆品有限公司、山东九鑫日用化工有限公司、山东美高斯麦化妆品有限公司、雅美化妆品(潍坊)有限公司、青岛明月爱熙化妆品有限公司、青蛙王子(中国)日化有限公司、青岛真善美美容化妆品有限公司等。
对不合格产品,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要求相关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规定进行核查处置工作,并及时发布核查处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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