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阜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公布2018年第1期省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本次抽检12类食品202批次样品,不合格4批次。
其中,肉制品33批次,合格31批次,不合格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3批次,合格43批次;调味品26批次,合格25批次,不合格1批次;糖果制品18批次,合格17批次,不合格1批次;豆制品11批次,合格11批次;方便食品10批次,合格10批次;饮料11批次,合格11批次;速冻食品18批次,合格18批次;粮食加工品6批次,合格6批次;水果制品5批次,合格5批次;酒类12批次。合格12批次;蜂产品9批次,合格9批次。
阜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同时,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到不合格产品的应立即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或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1.阜阳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经销的上海欣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卤猪耳(生产日期/批号:2017/8/3),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200000,1100000,1300000,1000000,1600000CFU/g,标准规定:n=5,c=2,m=10000,M=100000CFU/g。承检机构为安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2.阜阳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经销的上海欣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盐焗鸡(生产日期/批号:2017/7/13),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000000,2700000,1900000,1700000,2000000CFU/g,标准规定:n=5,c=2,m=10000,M=100000CFU/g。承检机构为安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3.太和县鑫泰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桔梗咀嚼片(生产日期/批号:2017/7/13),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14.5g/kg,标准规定≤0.8g/kg。承检机构为阜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4.安徽珍味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野鸡精(生产日期/批号:2017/7/3),呈味核苷酸二钠检出值为0.51,标准规定为≥1.10,承检机构阜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