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17中国文化企业品牌年会”在京举行,年会同时发布了“2017中国文化企业品牌价值TOP50”榜单、《中国文化企业品牌蓝皮书(2017)》。业内人士认为,对于文化企业而言,版权运营可实现作品的多次呈现、多元利用和多次收益,通过实现版权价值的最大化,有助于文化企业增值与品牌升值。
版权产业,即生产经营具有版权属性的作品(产品),并依靠版权法和相关法律保护而生存发展的产业。它涉及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复制、发行和传播,也涵盖采集、存储、提供信息的信息产业。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创造了世界奇迹,但明显的“软肋”也不可忽视。如制造业大而不强,掌握的核心技术还不多,高端设备大量依赖进口,能源供给体系对外依存度逐步增大等。要真正摆脱中国经济“软肋”约束,还要靠文化科技创新、转变发展方式、提升经济结构。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我国经济进入新时代,重点要在创新发展上下功夫,即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而这其中一条基本途径就是积极发展文化版权产业。
从本源上看,版权产业是社会现代化的一种经济形态,在社会发展水平比较高、实体经济比较厚的地区首先出现和发展起来。文化版权产业的兴起,根本原因在于社会现代化提高了社会生产力,降低了恩格尔系数,普遍增加了人们的休闲时间,促进了人们的精神文化需要,增加了人们对享受生活、积累文化的需求。推动文化创意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有助于促进产业结构创新,进一步丰富各行各业文化内涵,提升原有产业的文化品位,并创造出新的消费需求。这种新的需求,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拉动文化产品的生产与流通,形成文化版权产业。
我国在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以文学艺术、广播影视、工艺美术、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等产业为重点的版权产业得到了迅速发展,有的已经具有了相当的规模与实力。特别是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展现了后发优势,已经成为了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和经济发展中的支柱产业。版权是文化创意企业的基本战略资产,积极探索对创意作品版权的保护和价值发掘方法,对于实现文化创意企业资产增值、延伸产业价值链具有重要意义,大力加强版权保护,让知识产权保护助力文化繁荣发展。
“2017中国文化企业品牌价值TOP50”榜单显示,2017年中国文化企业品牌价值前50强企业的品牌价值总和为5242.3亿元,相比2016年增长了12.5%,增幅较明显,且增速比2016年提高了1.44倍。从发展趋势上看,数字创意产业成为文化产业的绝对支柱,数字创意类上榜企业占比高达44%;业态融合、多元经营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另一大趋势,融合类上榜企业占比达24%。文化创意产业可以与制造业、体育产业、特色农业等行业融合发展。文化贯穿在经济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呈现出多向交互融合态势。
可以说,现代科技飞速发展,为文化创意产业的兴起提供了技术保障。文化科技创新,大大增加了产品的文化附加值,成为现代经济发展的一个动力源泉。(吴学安)
转自:中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