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2017年第4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次抽检7类食品81批次样品。其中,食糖1批次,全部合格;蔬菜制品24批次,全部合格;薯类和膨化食品2批次,全部合格;水产制品7批次,全部合格;速冻食品5批次,全部合格;糖果制品2批次,全部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0批次,其中合格39批次,不合格1批次。
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宁国市中溪镇凤凰油厂生产的压榨菜籽油(生产日期/批号:2017-07-19),苯并[a]芘检出值为14.6μg/kg。标准规定为≤10μg/kg。承检机构为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宣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正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同时,宣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上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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