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0日,东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通告2017年第13号,3批次食品样品被检出不合格。
据通告,东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畜禽肉及副产品40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合格率92.50%。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营单位所在地东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利津县盐窝娜娜生肉熟肉店销售的购自盐窝屠宰市场的生羊肉,克伦特罗的检出值为9.5u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青岛中维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二)东营区桑超羊肉摊销售的购自东营市西市场的生羊肉,克伦特罗的的检出值为0.65u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青岛中维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三)东营开发区鲁北牛羊肉店销售的生羊肉,克伦特罗的检出值为6.1u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青岛中维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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