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忻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01期)》。本期公布240批次食品监督抽检结果,涉及米面及其制品(自制)、肉制品(自制)、复合调味料(自制)、其他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4个食品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该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本次抽检240批次产品中,合格样品23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不合格样品1批次,具体为:原平市原平金汉森酒店销售的凤爪检出项目亚硝酸盐超标。据食药监部门介绍,亚硝酸盐具有防腐性,可与肉品中的肌红素结合而更稳定,所以常在食品加工业被添加在香肠和腊肉中作为保色剂,以维持良好外观;其次,它可以防止肉毒梭状芽孢杆菌的产生,提高食用肉制品的安全性。但是,人体吸收过量亚硝酸盐,会影响红细胞的运作,令到血液不能运送氧气,口唇、指尖会变成蓝色,即俗称的“蓝血病”,严重会令脑部缺氧,甚至死亡。亚硝酸盐本身并不致癌,但在烹调或其他条件下,肉品内的亚硝酸盐可与氨基酸降解反应,生成有强致癌性的亚硝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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