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各大中小企业都对商标权益维护非常重视,商标对于企业影响也越来越大。而近期晨光乳业诉温氏集团“供港”商标之争就很好的诠释了这一点。
深圳市晨光乳业有限公司深耕乳业数十年,并与“供港”渊源颇深,自1979年伊始,就开始生产供应香港的牛奶,自登陆香港市场以来,晨光乳业已累计出口鲜奶超过35万吨,供港三十多年来从未出现质量事故,这也是让其长期占据香港40%的鲜奶市场份额的品质根基。商品在香港市场流通,尤其是食品行业,把控标准比国内标准严格,往往让消费者更加信任。晨光乳业在香港多年,积累了相当的品牌优势,并在消费者心中是一个有品质保障的企业形象,晨光长期使用和广泛宣传后,在广大消费者心中,“供港”这个看似常用的描述性词汇,已经与晨光产生了特定的联系,具有一定的显著性。因此,晨光注册“供港”商标可属实至名归。
内地经济发展迅速,各行各业与香港交流愈加频繁。供应香港作为品质宣传的含义已渐淡化,在这样的背景下,晨光乳业直至2014年才申请供港商标,并于2016年3月28日经核准获得了商标专用权,且在查询系统可查询到,“供港”商标在29类和32类商品上的商标归属的确是晨光乳业。
有人认为,“供港”能否作为商标值得商榷。持此种疑问者许是对商标的目的与作用的理解有所偏差,商标是以对外展示和宣传为目的,主要区分市场上不同的服务和商品,晨光乳业具备合法的“供港”商标专用权,是对其三十多年供港历史品质的肯定,也让晨光乳业在扩大市场份额的过程中更具自信,“供港”商标已然成为晨光乳业不可割舍的部分。
眼下,随着中国资本市场对知识产权的日趋重视,商标的重要性正在不断提升。晨光方面代表律师、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贺文华律师认为,在温氏产品包装上,“100%供港鲜牛奶制造”文字的上下方都有装饰性线条,这正是作为标识使用的表现。此外,温氏将这种标识使用在牛奶及奶制品上,会导致消费者误认为是晨光的产品,或误认为该产品跟晨光有关,起到商标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贺文华律师表示,“既然起到商标的作用,那就是商标性质,因此是造成侵权的,晨光有权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