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二季度,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移动电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本次监督抽查共抽查检测22家受检单位生产、销售的31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28批次,其中仅标识类项目不合格的产品19批次。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主要有:防火防护外壳的材料、电子电气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志、有害物质标识、环保使用期限标识、热滥用。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国家标准《信息技术设备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943.1-2011)、《电子电气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要求》(SJ/T11364-2014)、《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GB31241-2014),对移动电源产品的发热要求、防火防护外壳的材料、电子电气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志、过充电、挤压、跌落等14个项目进行了检测。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已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予以处理。
不合格项目产品及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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