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版权局在全国版权社会服务工作会议上宣布授予山东省即墨市、广东省东莞市“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称号,同时宣布同意四川省绵阳市、河北省廊坊市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
近年来,绵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版权工作,将版权保护工作纳入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议事日程,版权工作机制健全、政策到位,版权服务举措不断创新,版权成果转化成果突出,版权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软件正版化工作扎实推进,版权执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版权保护意识整体提高,促进了智力成果的创造、运用、保护与管理。创建期满后,国家版权局将按照《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绵阳市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工作进行综合考察测评,符合条件将授予“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称号。
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始于2005年,目前已有杭州、成都、青岛、苏州、昆山、广州、厦门、张家港、即墨、东莞等10个城市被授予“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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