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5日,北京市工商局官网公示流通领域车用尿素类商品质量抽检结果,有12组车用尿素商品存在相关标准不合格的问题,涉及的主要问题为尿素含量、密度、折光率、杂质含量(醛类、缩二脲)项目指标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据本次发布的《2017年车用尿素水溶液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不合格商品名单(第二次)》,不合格样品的标称商标涉及宝骏捷、联飞翔、摩冠、中蓝佳美、摩达、特福莱、鑫龙锦、特牌、隆奥德、净朗。
北京市工商局表示,将对不合格商品的销售者依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督促全市销售者做好相同生产者相同型号不合格商品的退市工作,对于拒不履行退市的销售者将依法予以查处。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同时,工商部门提醒,选购车用尿素类商品时观查产品是否具有完整的标识,是否明确地标注了制造者名称、地址、电话、产品名称、产品号型、产品质量等级、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内容。另外,保留好凭证,可以在出现质量纠纷时作为重要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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