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等1类食品15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50批次,不合格4批次。
不合格样品产品情况如下:
1.象州李家粉米粉店生产销售的“油条”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7-27),铝的残留量检出值为706mg/kg,高于标准规定检出值(不得超过100mg/kg)6.06倍。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2.全州县玉祥包子店生产销售的“自制馒头”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8-10),甜蜜素检出值为0.133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3.钦州市钦北区龙程油条店生产销售的“油条”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8-24),铝的残留量检出值为662mg/kg,高于标准规定检出值(不得超过100mg/kg)5.62倍。检验机构为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4.钦州市钦北区思源鲜香现磨豆浆店生产销售的“油条”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8-24),铝的残留量检出值为310mg/kg,高于标准规定检出值(不得超过100mg/kg)2.1倍。检验机构为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市、县(市、区)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已经依法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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