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两年缺席市场的《中国好声音》或许再难回归大众视野。11月13日,唐德影视发公告称,版权方Talpa传媒欲单方解约,终止履行《中国好声音》的授权协议。2016年,以4亿元高价买下《中国好声音》节目模式五年四季应用权的唐德影视,正式进军综艺产业。相较于在影视制作方面取得的成绩,唐德影视在综艺节目领域的经验可以说是零。而《中国好声音》的持续遇阻,不仅导致品牌开发大受影响,高成本投入也让唐德影视陷入举步维艰的境地。
买入两年风波不断
为了获得《中国好声音》,唐德影视投入了不少本钱,并以6000万美元的价格从Talpa传媒拿到五年期限内在中国区域(含港澳台地区)的独家开发、制作、宣传和播出《中国好声音》节目的授权。但这一看似香饽饽的节目,却自双方签署授权协议后,在两年的时间里,使唐德影视陷入各种纠纷与诉讼中。
2016年1月20日,唐德影视发布公告称已与Talpa传媒签署合作意向书,但就在3天后,灿星对外表示,自己对《中国好声音》具有独家续约权,并表示《中国好声音》的中文节目名称及品牌属于灿星。由此,《中国好声音》的版权大战正式拉开帷幕。
面对版权纷争,各方均不退让。2016年6月,唐德影视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状告灿星等公司侵害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索赔5.1亿元;但与此同时,灿星则开始录制《2016中国好声音》。尽管后续灿星被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责令停止使用《中国好声音》的名称与商标,可该诉讼并未完结,据唐德影视2017年半年报显示,该民事诉讼尚未宣判。
然而就在先前诉讼还未彻底解决时,浙江广播电视集团等公司也加入到版权大战中,并于2017年4月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称唐德影视及其子公司侵害《中国好声音》电视栏目名称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目前该案也处于审理过程中,尚未做出裁定。
如今唐德影视更是屋漏偏逢连夜雨,不仅新节目没有播出、多起官司尚未彻底解决,还因暂缓向Talpa传媒支付后续许可费而被Talpa传媒送来一纸解约书,要求立即终止协议,授权权利归还Talpa传媒,并向Talpa传媒支付剩余4125万美元许可费。
对于暂缓交许可费,唐德影视表示,Talpa传媒没有切实履行协议中的义务,《中国好声音》节目至今无法顺利播出,公司亦无法按照协议行使其独家授权权利。在天津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陈立强看来,此次Talpa传媒选择解约,一方面原因是唐德影视有部分许可费没有交付,另一方面可能是Talpa传媒考虑新节目长时间没有上线,影响到该节目模式的品牌影响力。
零经验难导综艺大戏
“《中国好声音》的版权大战,以及与授权方Talpa传媒产生的一系列纠纷,都在一定程度上显示出唐德影视缺乏综艺制作的经验。”陈立强表示,几年前《中国好声音》之所以能大火,与该节目形态在当时具有较强的新鲜度有关,但随着同质化的节目逐渐增多,《中国好声音》在市场的影响力也开始下滑,对于唐德影视来说,此时高价买入《中国好声音》节目版权并不是一个好时机,而拿到版权后迅速推出新节目的契机唐德影视同样没有把握住,“想要更好地在综艺市场立足,唐德影视应成立或者聘请专业的内容制作团队及时让节目面市以保本,唐德影视却错过了这样的机会,这就说明唐德影视在综艺节目制作上的团队能力较弱,执行能力不强”。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在唐德影视2017年半年报中对于新一季《中国好声音》的制作进展几乎与半年前如出一辙:公司积极筹备新一季《中国好声音》的各项前期工作,包括完成相关人才招募工作,与Talpa传媒方面沟通创意、制作方案,与潜在合作方深入交流等。
乐正传媒研发与咨询总监彭侃指出,优质节目版权并不是万能的,灿星制作的《中国好声音》之所以能一度赢得亮眼的收视率,使《中国好声音》的模式具有较高的市场价值,与制作公司前期在《中国达人秀》等节目中掌握了节目制作的模式化方法有密切联系,这显然是唐德影视所不具备的优势。
骑虎难下止损是关键
“Talpa传媒一封要求终止协议的函件,让唐德影视在综艺领域的发展陷入被动。”电视栏目制作人郝林云指出,虽然《中国好声音》已经连续两年缺席市场,但已经消耗了唐德影视巨大的财力,除去4亿元的版权购买费用,还有3.5亿元的节目制作费、延期行使制作权的费用,以及大量关于《中国好声音》商标权诉讼的费用,唐德影视为《中国好声音》的支出将超过8亿元,“《中国好声音》对唐德影视而言至关重要,但成功播出后能否获得较好的市场反响也是一个未知数,或许唐德影视应该规划公司在电视综艺领域的发展路径”。
有业内人士分析,受益于远高于其他类型电视节目的收视播出比、巨大的广告价值和较强的话题性,近年来综艺节目市场快速发展,成为省级卫视塑造风格、构筑差异化优势、锁定差异化收视人群的主要方式,并吸引了大量资本进驻,但相比于电视剧和电影,我国综艺节目市场仍处于发展初期,对于综艺制作方来说,想要有效扩大市场份额,在买入版权后,还应进行本土化的多元探索。
“从市场的角度看,海外电视版权本土化已不是吸睛利器,而对于唐德影视来说,《中国好声音》或许也并非公司进驻综艺领域的敲门砖。”唐德影视若想继续争取《中国好声音》的版权,把节目做出来,需要继续添加创新元素,让受众多一些新鲜感,但是现阶段真人秀节目都是大投入、大明星的模式,即使《中国好声音》成功面市,可能也是亏本的结局,“如果唐德影视选择放弃《中国好声音》节目,带来的损失仅是当时的许可费,若仍坚持制作,则有可能面临更大的损失”。
北京商报记者卢扬王嘉敏郑蕊
《中国好声音》版权纠纷回顾
2016年
1月20日唐德影视称与Talpa传媒签署合作意向书
1月27日Talpa传媒向灿星下达“好声音”禁用令
1月28日灿星正式向唐德影视发出律师函
1月29日唐德影视宣布花费6000万美元购买五年四季版权
5月Talpa传媒仲裁庭申请宣告拥有《中国好声音》中文节目名称
6月7日唐德影视起诉灿星等侵害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
6月20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责令灿星等停用《中国好声音》名称与商标
7月北京知产法院复议维持原裁定
12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灿星等上诉请求
2017年
4月浙江广播电视集团等公司起诉唐德影视及其子公司不正当竞争
11月Talpa传媒向唐德影视发出解约通知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