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观察者网马力】1997年,南非政府试图通过修改国内法律以便可以合法采购价格便宜的仿制药品,那是南非大量贫穷的爱滋病患者企盼的救命药。当时全球各大制药公司以法律手段全力向南非政府施压,虽然造成了一定拖延和额外的人力成本,但南非政府最终还是得到了期望的结果。在这一事件结束后,南非政府认识到:不应再以挑战全球知识产权既有体制的方式来谋求本国人民的健康福祉,这其中是存在重大风险的。
如今,南非看待这一问题的态度已经发生了变化。南非内阁正在制定一项新的涉及专利使用的政策,该政策出台后,南非获取外国药物的渠道将得到极大拓宽。那些拥有药品专利权的发达国家无疑将在双边或多边场合向南非施压,不过南非政府的做法是有道理的,在药品专利问题上,其他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也应该以南非为榜样。
《世界报业辛迪加》网站10月17日刊发美国经济学家、200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哥伦比亚大学教授约瑟夫·斯蒂格利茨的文章:《21世纪经济的知识产权》
在过去20年里,现有的专利保护制度在发展中国家引发了强烈的反弹。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掌握大量专利权的发达国家希望通过影响WTO规则的制定过程、以贸易协定条款体现自身意志等方式将“一刀切”的专利保护模式强加给全世界所有国家,尤其是贫穷却急需某些专利药品的发展中国家。
那些专利大国保护自身知识产权的初衷并非如其宣传的所谓“促进人类技术进步”、“鼓励科学创新精神”,他们的真实意图只是帮助那些跨国制药公司和对贸易谈判有影响力的机构实现其利益的最大化。也就难怪那些有一定工业基础的发展中国家(如南非、印度、巴西等)对现有专利保护制度产生如此强烈的反弹了。
在上述发展中国家眼中,现有专利制度的不公正性主要体现在一点:用于治疗重大疾病的关键药物的高昂价格对于发展中国家的患者来说是根本无法承受的。印度议会于2005年通过了一项修正案,该修正案可以确保印度民众合法购买到仿制药品,从而促进了专利制度向平衡、公正的回归。虽然这项修正案在印度国内外遭遇了诸多反制措施,但最终被认定符合WTO规则。另外,巴西政府关于国内艾滋病患者获取关键药物的早期努力也已经结出了果实——跨国制药公司已经显著降低了那些药品在巴西的售价。
由于既缺乏效率又缺乏公平,现行的专利保护制度引发印度、巴西等国家的反弹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在最近发表的一篇论文中,我回顾了知识产权保护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这篇论文所列举的大量理论和经验数据表明,发达国家旨在保护知识产权的经济体制和法律制度对全球经济活动的治理毫无帮助,而且也不能满足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对知识的需要。尤其值得强调的一点是,医疗服务等人类基本需求由于发达国家专利保护制度的存在而无法获得满足。
问题的关键在于,知识是一种全球性公共产品,从技术角度来说,使用知识的边际成本为零,而从更普遍的意义上来说,知识可以增进全人类的福祉。所以,一直以来令人们担忧的是——市场无法供应充足的知识,各类科学研究活动无法获得充分的激励。
20世纪末,主流的观点认为,这种市场失灵状况可以通过制造另一种市场失灵现象来获得纠正——也就是严格的专利制度所形成的私人垄断。保护私人知识产权的确是解决研究动力和融资问题的一条途径,可即便对于发达国家来说,这一手段所带来的问题也比预期的要多。
在当今这个即使一件商品也会涉及数千项专利的世界中,越来越稠密的“专利森林”有时会扼杀创新。在某些情况下,专利纠纷所产生的律师费甚至可能高于研发费用。在很多 情况下,研发活动往往不是为了推出新产品,而是意在延伸、扩大和利用专利所赋予的垄断权力。
那么专利究竟是如其倡导者所声称的有助于鼓励研究活动和创新,还是通过对知识获取施加限制而最终阻碍了研究活动和创新呢?2013年,美国最高法院裁定:不允许为天然生成的基因序列申请专利。这一裁定结果在某种程度上回答了上述问题,而该裁定的影响也十分直接——以与乳腺癌相关的BRCA基因为例,创新活动在裁决做出后得以加快,科学家们发现了更好且成本更低的乳腺癌诊断检测手段。
谈到资助和激励科学研究,至少有三种手段可以产生此类作用:一是国家直接参与运行的机制,该机制对科研活动给予直接支持,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和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都是主导该机制运行的重要机构;二是辅助性机制,例如:减税;三是政府机构、私人基金会或科研机构为做出杰出创新的人士或机构给予奖励。
专利保护制度可以被视为另一种形式的奖励。但这个奖励阻碍了知识的扩散,减少了全人类从知识中的获益,甚至还扭曲了经济。相比之下,当前专利保护制度的最终替代方案可能是构建一个类似开源软件的创新共同体(acreativecommons),以便促进知识在全球的扩散。
发展中经济体应该利用所有可能的方法来加快学习和创新。几十年来,经济学家们相信,技术变革以及其中所蕴含的人类知识是促进经济增长、增进人类福祉、提升人类发展水平的重要原因。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不仅体现在所能应用的资源上面,还体现在知识方面。为了最大限度增进全人类的福祉,政策制定者们应大力促进知识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的转移。
虽然主张构建一个更加开放的知识产权制度的理论基础是坚实的,不过现实世界却一直在朝相反的方向发展。在过去的30多年里,既有的知识产权制度为知识的扩散和使用制造了许多障碍,这导致个人创新的社会效益与私人回报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帮助确立这一专利制度的发达国家游说团体显然将专利私人回报的重要性置于社会效益之前。有观点认为,知识产权的认定应该考虑传统知识或生物多样性等因素,而这些游说团体对此鲜明的反对态度体现出他们对知识的社会效益是多么不屑一顾。
目前这种对知识产权广泛而严格的保护是史无前例的。在早期实现工业化的国家,那时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并未严格确立,而且经常受到政府故意忽视,以便为产业发展和经济增长创造有利环境。
当下的知识产权制度是不可持续的,因为21世纪的全球经济至少在两个重要方面与20世纪经济已经有所不同:首先,南非、印度和巴西等经济体的重要性将大大提高;其次,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其经济体系中的“无重量经济”(weightlesseconomy)——思想、知识和信息的经济——在产出中所占的比重将会越来越高。
为了反映上述新的现实,全球知识“治理”的相应规则必须有所改变。25年前由发达国家主导且受到其国内部分行业政治压力左右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在当今这个世界的意义已经大大下降。最大限度地为一小部分人的利益服务,而不顾全球发展进程,不顾全世界大多数人的福祉,这样的知识产权制度必须改变。当然,如果你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权力转移的现实纳入考虑,那又是另一回事。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权力转移正在进行,一套合理的知识产权制度应该承认知识对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和人类福祉的重要性,而新兴经济体应该带头建立这样一套与现行知识产权制度相比更加公正、平衡的制度。知识的生产固然重要,在使用知识的过程中,追求商业利益不以牺牲人类的健康福祉为前提,这是同样重要的。南非即将做出的拓宽获取外国药物渠道的决定,将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征程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