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1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2017年第4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次抽检5类食品230批次样品。其中,糕点42批次,合格38批次,不合格4批次。
本次抽检的糕点主要包括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等。抽检依据是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7099《糕点、面包卫生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品质指标、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等指标。
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黄山市黄山区天润发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经销的马鞍山市启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椰丝蛋糕(生产日期/批号:2017/5/20),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1.8mg/g,标准规定为≤5mg/g;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6,标准规定为≤1。承检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岳西县世纪华联超市有限公司二店经销的安庆市柏兆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皇家贡糕(生产日期/批号:2017/5/14),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1mg/g,标准规定为≤5mg/g。承检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无为县无城家得福超市西大街店经销的合肥公和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公和堂特色狮头(糕点)(生产日期/批号:2016/9/28),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69g/100g,标准规定为≤0.25g/100g。承检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安徽省无为县隆兴商贸有限公司经销的芜湖市汤沟虎子食品厂生产的大麻饼(生产日期/批号:2017/7/5),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8.8mg/g,标准规定为≤5mg/g。承检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同时,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上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糕点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