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陕西省生产企业生产的部分产品进行了产品质量联动监督抽查。
本次联动抽查,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有关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共抽查了西安、汉中地区3家生产企业的3批次冷轧带肋钢筋样品,经检验,综合判定合格样品2批次。
抽查依据GB/T13788-2008《冷轧带肋钢筋》等相关标准和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对冷轧带肋钢筋样品的力学性能、工艺性能、尺寸、重量偏差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1批次样品不符合标准要求,涉及冷轧带肋钢筋样品的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横肋中点高、重量偏差项目不合格。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已责成相关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监督抽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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