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是创新的生命线。《知识产权条例》带来的最严知识产权保护,将有效遏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发生,更好地推动原始创新、核心技术创新,全面激发创新能量,为深圳创新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澎湃动力
■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知识产权到底有多“值钱”?知识产权侵权中的非法经营额如何认定?惩罚性赔偿应按怎样的标准执行?在目前正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送审稿)》中,我们可以找到相应的明确答案。
知识产权是维护市场秩序的有效制度安排,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合理游戏规则。知识产权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程度,是衡量一个城市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指标。深圳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与服务都走在全国前列,早在2008年便率先出台了全国第一部综合性知识产权保护的特区法规——《深圳经济特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若干规定》,为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立下了“汗马功劳”。不过,随着时代的发展,《若干规定》的部分条款和内容已无法与当前深圳的创新实力相匹配。比如,目前的赔偿制度造成知识产权价值被低估,知识产权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效果差的现象还普遍存在;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能力不足,导致有些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面临着较大的知识产权风险;一些传统实体市场的知识产权维权模式在互联网市场新环境中不再奏效,不少处于创业初期的企业和中小微企业不懂如何开展新型的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监测。
充分利用特区立法权,深化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针对目前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制度建设层面进行一些突破性尝试,构建与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相匹配、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系,率先在全国建立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快打造全国知识产权严格保护示范区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知识产权保护高地,是深圳作为国家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第一批试点城市的应有之为,也是深圳加快建设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的必然选择。建立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保护制度,明确非法经营额的计算标准,建立健全维权与服务机制,强化海外侵权违法行为的打击,探索建立惩罚性赔偿以及明确最低处罚标准,建立诉调对接机制……《知识产权条例》的立法思路立足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顺应时代趋势,坚持问题导向,或是填补空白,或是加大力度,力图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将全面提高知识产权的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知识产权保护是创新的生命线,创新的能量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成正比。《知识产权条例》带来的最严知识产权保护,将有效遏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发生,更好地推动原始创新、核心技术创新,全面激发创新能量,为深圳创新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澎湃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