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人民日报》发文称网络小说抄袭成风,文章提到一名涉嫌抄袭的作家被调查发现,使用了写作软件中的素材。
记者探访发现,淘宝上存在大量写作软件店家,多名店主称,此类软件用于辅佐小说写作,主要还是依靠作者自身的思维与创作。律师认为,写作软件生成的内容并非真作品,如果接触了原作品,并超越借鉴范畴,将会被判定为著作权侵权。(9月29日中国网)
小说是人们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以刻画人物形象为中心,通过完整的故事情节和环境描写来反映社会生活的文学体裁。按照表现的内容可分为科幻、言情、武打、社会等。班固: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之所造也。
小说爱好者之所以众多,是因为文学的魅力,在于通过不同的作者会营造出千姿百态的社会与丰富的精神世界,千百人眼中便有千百个哈姆雷特。小说是作者智慧与生活经验积累的结晶。不论是在阳光明媚的生活还是艰难困苦的日子,都是真实感受的留下美好回忆给人不一样的思考。
“写作神器”的就是流水线上的小说作者,它“创作”是使用小说写作软件拼凑出来的,将别人原创的作品中的生活背景、外貌描写、环境描写、景物描写、场面描写加以罗列。就连传统小说的精髓:故事情节与细腻的精神世界的感受,也是在写作软件中存有的素材中,直接调用。输入关键词,也可以进行简单联想,几乎就是别人创作文章的原文原句。
这样流水线上的“小说家”毫无艺术而言,制作的“小说”雷同的内容,相似的描写,共同的感受,看上去似曾相识味同嚼蜡,失去了文学的魅力。好比一个精彩的艺术品瓷瓶,如果把创作的小说比作艺术家投入了大量的心血与经验的积累与生活养育的可爱的孩童,童真无邪感情丰富。那么“写作神器”制作的小说,就是各种零件组装出来的“机器娃娃”。“写作神器”在以创作的名义摧残着文学的神奇魅力。
“写作神器”制作的小说是利用别人的作品片段罗列组装的小说,是赤裸裸的侵权与盗版,《甄嬛传》《花千骨》《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等都曾被爆抄袭,其中作家匪我思存称《甄嬛传》一书连自己记错的一句诗“都抄了去”,“写作神器”的滥用还会助长不法分子投机取巧盗取别人文化产品的违法行为,影响社会的创新,败坏社会风气。“写作神器”不如“盗版神器”更贴切!侵犯其他他人的知识产权,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应当禁售。
周东纪